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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骗汇案”的背后

1999-08-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四起非法骗购外汇案件的审理结果,17名涉案人员和两家企业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这是自去年以来国家严厉打击外汇犯罪,首次大规模惩处违法人员。

在四起案件中,原中国人福新技术开发中心进出口三部经理王建军、副经理石小军等人利用伪造的假合同、假报关单骗汇案,因其数额巨大、案情复杂而备受关注。为此,记者专程采访了部分涉案人员和有关部门。

骗汇是一种“生意”

外汇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1996年底,我国实行了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在贸易项下,企业可以凭借真实的进口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兑换外汇用以支付给境外商人。外汇局采取事后监督管理的方式,以检查当时的业务是否真实。这种方式需要企业具有较高的守法经营意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大量的不法分子借机骗汇、逃汇和套汇。本案就是一例。

本案主犯王建军于1997年8、9月间起意并策划骗购国家外汇,卖给非法用汇客户后牟取暴利。王建军先以自己注册的天津鸿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了人福三部,王建军担任经理,先后聘用了石小军为副经理,谭康、叶林、王涛等人为业务员。王建军利用人福中心享有的进出口货物经营权,先后在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北京分行设立了人民币帐户。1997年9月至1998年5月间,王建军先后从许平、王志伟等个人或公司的用汇客户处,以高于国家外汇牌价的价格,汇集购买外汇的人民币共计10.9亿余元,打入人福三部在以上三家银行开立的帐户内。其间,王建军、石小军用其中的200余万元人民币,从他人处购买伪造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300余份。

王建军根据伪造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内容,组织人员利用计算机及相关技术印制了与伪造的报关单相配套的外贸合同、提单、发票等有关购付外汇的虚假材料,王建军还指使石小军组织、安排人员非法刻制了假的外国公司印章,及伪造了委托代理协议书上买卖双方的中英文签名。利用这些伪造的材料,王建军、石小军等人按国家外汇牌价从上述银行骗购外汇1.3亿余美元,从中获利1200余万元人民币。

在采访中,王建军交代,他之所以做“骗汇”的生意,主要原因是看到有很多人在做,并获利丰厚。

王建军的狡辩并不能成为他为自己洗脱罪名的理由。但是,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仍然有那么一批人视法律如儿戏,为了赚钱不惜铤而走险。而该案的宣判,一方面验证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也教育大家,不能因为别人犯罪没事就可以去犯罪。

骗汇与走私互动

王建军、石小军的犯罪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在于他们能够得到所需要的假报关单。而为他们提供假报关单的人是蔡长时。

蔡系福建晋江人,在此案中是一个关键人物。据王建军交代,他承包人福公司进出口三部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蔡长时,确定向蔡购买海关假报关单。价格以报关单的单面来计算,1美元付1分人民币。在此案中,蔡长时共获利近40万元人民币。

据蔡交代,他们的具体手法是,由王建军和石小军为其提供报关单的内容,他到海关通过内线打印成标准的单据,再到市场上买来必需的防伪标签和加盖海关印章的防伪印油。防伪标贴系与海关有密切关系的人从废旧的报关单上扒下来的,是“正宗货”,每张数百元至2000元左右,防伪印油也是真的,每小盒20000元左右。这样,一份足以以假乱真的海关报关单就做成了。

据了解,近年来犯罪分子大肆以假合同、假发票、假报关单等形式进行走私、骗套汇活动,屡禁不止,其原因一方面是造假手段越来越逼真,另一方面则是某些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相勾结,执法犯法。去年破获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就是一起上下勾结、内外勾结的走私案件,而此案也牵涉到这样的因素。有知情人介绍,目前在南方某些省份,为走私、骗汇而进行造假、贩假的仍大有人在,蔡长时只是其中之一。

其实,骗汇与走私不仅在手法上是相连的,其目的也是相同的。据王建军交代,该团伙所骗购的外汇多数交给中关村的一些企业用于走私进口电脑零配件。这些企业无法从正式渠道取得外汇来进行走私活动,只有从外汇黑市和地下钱庄高价兑换外汇。这就给了专门从事骗汇活动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银行管理有疏漏

在“王建军骗汇案”中,有一个人物比较引人关注。她就是原任中国民生银行国际部结算组组长的靳红卫。

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靳红卫在明知王建军、石小军等人用于购付汇的海关报关单有假的情况下,仍然将需要银行进行“二次核对”的28张报关单交给石小军,为石小军等人伪造报关单鉴别证明书提供帮助,后又为石小军等人使用伪造的报关单和虚假合同等材料办理10笔购付汇业务,致使案件该被揭露的时候,仍有200余万美元的外汇被骗购。

靳红卫的所作所为固然有其个人利益的驱动。但是,据知情人透露,银行在外汇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是导致靳红卫知法犯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了解,在骗汇案件中,骗汇者和银行都没有损失,唯一损失的是国家的外汇储备。靳红卫交代,在“王建军骗购外汇案”的初期,银行并没有发现,他们看到人福三部有大量的购付汇业务,就认为这是一个大客户,于是在手续及审核上竭力为其提供方便,致使该案的案值越滚越大,由几十万、几百万直至上亿。

按照有关规定,购付汇数额超过50万美元,银行必须进行“二次审核”。而王建军等人为了逃避审核,初期骗汇的数额都确定在50万元以内。在这起案件中,与中国民生银行一同受骗的中国光大银行就是在为人福三部办理购付汇业务中,感觉他们数额特别,主动事后进行了“二次核对”,及时发现了问题,避免了国家受到进一步的损失。

靳红卫的失足,对银行无疑是一种教训——客户虽然是上帝,但是千万别放松了警惕。

王涛——一个年轻人的悲哀

在“人福骗购外汇案”中,王涛可以说是最“冤”的了。作为一个25岁的年轻人,他到人福三部上班仅一个月,拿了2000元的工资。在人福三部上班的一个月里,王涛作为一个最基层的业务员,按照王、石等人的授意,参与制作了20多份假的合同书、假的提单、假的发票以及帮助私刻假印章。

案发之后,王涛悔恨莫及。他告诉笔者,当初来人福三部上班,满以为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毕业没有多久的他正想大干一番,因此对领导的话百依百顺,没承想身陷泥中却不知道。

其实,王涛的话有一定为自己辩护的成分。如果不知道骗汇是违法,还能不知道私刻印章是违法的?只不过他见惯了别人这么做,不以为然,或者是明知违法却认为与己无关而已。

王涛其实只是本案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角色,但是笔者仍然将他写出来,其目的是为了提醒那些年轻的求职者们———任何一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责。

“人福骗购外汇案”终于水落石出了,涉案的十余名罪犯均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我们现在来分析这个案件更多的是为了教育世人,以免重犯。

关于以假报关单来骗购外汇,为堵塞漏洞,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启用了海关、银行和外汇局之间联网的“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对进出口企业的报关单进行核验。此举有效地防止了货到付款项下利用假进口报关单骗汇案件的发生。

但是,有关专家指出,最近骗、逃外汇并没有绝迹,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难题仍然不小。

中华工商时报温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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